各学院:
	
		为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,激发高校科研活力、提高
	
		研究质量,加强全省高校科研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建
	
		设,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研究、咨询、指
	
		导作用,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、追赶超越,省教育厅决定对陕
	
		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专家信息库进行调整补充。现将推荐工
	
		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	
		一、推荐条件
	
		(一)政治立场坚定,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
	
		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熟悉中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及规
	
		范标准。
	
		(二)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学风严谨,责任心强,坚持原
	
		则,公道正派。
	
		(三)具有长期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经历和较高学术造诣,在
	
		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	
		 
	
		(四)具有正高级职称(本科高校)或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
	
		(高职院校)。
	
		(五)本人自愿,工作单位支持并愿予以保障,能按要求完
	
		成相关工作任务。
	
		(六)身体健康,能保证相关工作必需的时间,年龄一般不
	
		超过65周岁。
	
		(七)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优先推荐,并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:
	
		1.国家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主持人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;
	
		2.长期从事人文社科管理工作、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。
	
		二、推荐名额
	
		“985、211”高校每校 20人,省属高水平大学每校15人,其
	
		他本科每校10人;国家级、省级示范高职每校5人,其他高职
	
		每校3人(其中含省外专家比例为30%)。
	
		三、推荐要求
	
		(一)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精心遴选,确保人选
	
		质量。
	
		(二)各学院对推荐人选情况真实性负责,确保个人资料齐
	
		全,联系方式准确有效。为保证专家个人信息安全,请各高校将
	
		填报信息作为内部资料,予以妥善保管。
	
		(三)请各学院于5月9日(星期二)前,将《陕西高校
	
		人文社会科学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》《陕西高校人文社科工作专
	
		家推荐详表》(见附件)加盖学院公章,报送至人文社科办,
	
		同时发送电子版(务必使用EXCEL格式填报表格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