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	为总结近年来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,鼓励探索,
	激励创新,全面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能力,推动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,根据《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》(陕教规范[2017]5号),经研究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17 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以下简称“人文社科成果奖”)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	   一、奖励范围
	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对象为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、科研工作者
	(包含离退休人员)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。
	二、奖项设置
	2017年人文社科成果奖拟设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和成果普及奖。
	三、评审工作
	(一)评审原则。
	1.科学、客观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、创
	新性、导向性和示范性。
	2.分类指导、统筹协调的原则。兼顾不同地域、不同类型、不同领域
	的成果。
	3.优先考虑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,符合陕西创新驱
	动、转型发展战略需求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。
	(二)评审流程。
	人文社科成果奖励评审流程分为评前公示、网络评审、会议终审和评后公示。
	(三)评审组织。
	省教育厅成立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(以
	下简称奖励委员会),按照教育部和省上有关规定进行评审。奖励委员
	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
	的,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
	出,由奖励委员会裁定。
	四、其他事项
	推荐具体工作详见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
	果奖评审工作安排(附件1)。
	联系人:颜学颖
	联系地址:北校区行政楼323室
	联系电话:88202306
	电子邮箱:xyyan@mail.xidian.edu.cn
	
	 
	    科学研究院
	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5年5日